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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显微镜自校方法

更新时间:2018-10-11点击次数:2896
生物显微镜自校方法
1 目的

本方法规定了生物显微镜的自校准方法,使生物显微镜的自校准按规定方法正确进行。



2 适用范围

本方法适用于本中心使用中和维修后的生物显微镜的自校准。



3 职责



3.1 仪器责任人严格按照本方法,按期进行校准,做好记录,出校准报告。



3.2 科主任复核校准结果。



3.3 技术负责人签发校准报告。

3.4 器械科将校准报告副本存档。



4 引用文件GB2985-1999 生物显微镜



5 概述



6 技术要求



6.1 仪器外观

目镜、物镜、聚光镜等部件无损坏。

显微镜各移动与转动部分应有舒适感觉,不得有过紧过松现象。



6.2 光学系统成像质量

打开光源,缩小光阑孔,校验其中心与聚光镜、物镜和目镜孔径中心重合程度。

由低倍镜到高倍镜观察星点板,校验物镜之球差、色差、慧差和像散等像差。



6.3 改变物机镜放大倍数

转动物镜转换器,改变物镜放大倍数时,观察像面中心焦离量。



6.4 刻度和刻字

显微镜上所有刻度和刻字均须明显,清晰。



6.5 校验周期

生物显微镜为一年校验周期。



7 校准的环境条件

温度:25+2℃,湿度:45%+2%

8 校准所使用的主要测量设备

星点板,测量范围:物镜(0-1000)X,**允许误差:0.1%。



9 校准结果

按本方法进行校准并出具报告,按照仪器说明书提供的技术指标判断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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